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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2-01-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政府:

  按照《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市人防办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办发〔2021〕74号),总结了人防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梳理了人防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核心作用。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党组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任务进行督查督办。明确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利用党组(扩大)会、职工大会、干部职工学习会等,联系实际开展学法活动,不断提升全办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二是落实学习计划。印发《中共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中共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2021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按制度要求和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落实法治述职。认真落实《攀枝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办法》,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内容,以及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有法可依。认真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中法委〔2021〕4号)和《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46号)要求,结合全市人防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自2020年9月起,聘请四川明炬(攀枝花)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办常年法律顾问,切实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给人防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加了一道保险。二是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有关规定,2021年法律顾问协助人防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件,对相关企业、法人进行罚款并责令限期完成整改。通过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的原则,坚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第一的原则,有力地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公平正义和权威。

  (三)持续推进精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经费预算有保障。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及时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3·1”国际民防日和“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期间,通过中国移动集团攀枝花分公司向市属党政机关各部门发送有关“国际民防日”、“九一八”宣传短信2万余条,增强了市民群众和机关干部的国防观念、战备观念和人防意识。二是宣传途径多样化。利用微博、微信平台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大的特点,第一时间将人防动态传播出去。2021年以来推送工作动态、人防(民防)法律知识等内容150余条,广泛宣传人防建设成果和普法知识。注重聚焦群众关心的人防产权、停车难等热点问题广泛宣传人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作用。三是执法普法一体化。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普法工作责任。利用执法人员在人防审批、工程检查验收等环节严把审批关、质量关,积极向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办事群众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不断强化人防领域法律法规宣传。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市司法局备案并在市人防办门户网站公示。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严格按照《中共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行议事和决策,提高党组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成立市人防办行政处罚案件审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公示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的执行,研究和决定由市人防办负责查处的行政案件的处罚工作。聘请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结合全市深化人防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对人防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制度深入全面研究,提出规范化执法指导意见,规范行政执法法律流程。

  (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上岗执法门槛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剖析》《三项制度知识问答》等内容,掌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熟悉标准化执法办案要求、法律适用以及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人员均按规定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证”。二是行政权力公开化。严格落实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各项工作,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加大行政权力清理力度,按时完成网上运行数据录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定,增强行政处罚社会效果,增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说服力。三是行政执法制度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七)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制定有《攀枝花市人防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回应司法建议。全年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专业人员趋于紧张。

  市人防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全面推进人防法治工作,但基于专业人才少、力量薄弱的具体实际,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仅4人,且还要兼顾其它工作,难以满足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法治意识和思维有待强化。

  通过学习日专题法治学习和培训,全办干部职工进一步夯实了法治知识基础,巩固了法治建设理念,强化了法治思维,但与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是自身法治建设力度不够,成效不显著。干部职工有待继续转变观念,固化法治化思维。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利用职工大会、干部职工学习会、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开展对执法人员政治、法律、业务素质的再教育、再提高。通过理论学习、现场教育、培训考核等多种形式,强化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二)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提高执法水平。

  通过规范执法人员队伍管理,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行政执法证件的合法、有效,促使执法过程中的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利用“3•1”国际民防日、“12•4”国家宪法日、人防“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开展《宪法》及人防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宣传,不断扩大《宪法》及人防法律法规的影响力和受众面,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五、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加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

  (二)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对接共享,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