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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双公示”目录(2021年)

来源: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1-07-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双公示”目录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攀枝花市人防办 行政许可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许可  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许可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规划审批阶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许可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3.川发改价格[2016]650号、川发改价格〔2019〕358号。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七、二十三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 对危害人民防空安全行为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