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举办全市人防系统落实“放管服” 要求 提升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培训班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审批工作,12月29日,市人防办举办全市人防系统落实“放管服”要求提升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培训班,三区两县人防办分管领导和负责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图为:培训现场)
培训班上,工程(行政审批)科对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作了专题辅导,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防办〔2021〕94号)和《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逐条进行解读,重点对涉及审批时间节点、审批内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平时工作易出现问题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案例深入剖析。
党组成员、副主任冉杰全程参加并作了开班动员和总结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提升人防行政审批工作质量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人防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人防系统形象的重要抓手。二是全面落实人防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省人防办与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的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机制性文件,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出台的收费文件对以往工作存在的漏洞打了“补丁”、装了“防火墙”,对关键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县(区)人防部门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要不折不扣的严格执行。三是完善提升人防行政审批工作保障措施。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结建”审批机制,建立行政办公会(党组会)跟进审核机制,积极做好与自然资源(规划)、住建、财政、税务的对账制度。要全面落实“全程网办”。做好联合验收工作,人防不再单独受理企业单项验收事项申请,积极引导企业向各县区住建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窗申请联合验收。要扎实推进平战转换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暂行办法》要求,抓好人防工程孔口防护、战时功能房间、机电设施设备等的平战转换相关战术技术标准和防护功能转换规定的落实。四是自查梳理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各县(区)人防办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认真梳理在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批、设计、审图、监理、质监、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扎实推进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