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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来源: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17-05-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市人防办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国家保密局印发的《攀枝花市“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家、省第七次人民防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委《实施意见》)以及“十三五”时期保密事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积极防范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人防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市人防办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筑牢保密思想防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防办保密工作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内容形式进一步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办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公务员和保密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保密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公民的保密法治观念得到明显提高,为攀枝花市“十三五”时期保密事业发展和保密工作转型升级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1.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保密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2. 紧紧围绕市人防办重点工程项目、工作任务,切实将保密法宣传教育与抓好人民防空工作相结合,使人防工作与保密法宣传教育相融合,实现双促进。

  (二)分类指导, 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市人防工作不同岗位、不同对象的特点,分层次、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我办保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密的重要指示,突出抓好宪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要求,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关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保密工作形势与任务、保密知识技能、党的红色保密优良传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2. 加强人防领导干部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将之与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相结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保密法治讲座和培训讲法、保密法律知识考试考法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3. 完善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离职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牢牢把握涉密人员审查确认、签订保密承诺书和上岗、在岗、离岗离职保密提醒以及涉密载体清退、脱密期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保密法治教育培训,涉密在岗人员全员轮训,着力增强涉密人员保密法治观念,切实提保密素质和能力;做好聘用、借调、和出国出境人员保密法治宣传教育。 

  4. 强化定密责任人、涉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和涉密载体管理人员等承担专项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抓思想作风、抓法纪警示与抓保密观念、抓保密技能并举,把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要求落到实处。 

  (三)把握规律, 创新发展。不断总结人防工作中保密法治宣传教育经验,探索规律,拓展覆盖领域,推动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 通过攀枝花市防空防灾信息网、人防之家微信、人防QQ群等新型载体宣传保密法,实现对机关干部的保密法教育。

  2. 紧密结合市人防的各种活动载体,利用LED显示屏和人防宣传专栏等宣传工具,及时准确地进行保密法知识宣传。

  3.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抓好经常性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着重在国防教育日、普法宣传日、3.1国际民防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等重要时期,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做到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切实增强保密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扩大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使广大公民明确保密义务,树立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使保守国家秘密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

  (四)学用结合, 学以致用。坚持保密法治宣传教育与保密

  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依法检

  查、依法管理等保密法治实践活动,提高保密依法管理能力和水

  平。

  1. 发挥科室、站(中心)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作用,落实保密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业务工作需要,与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纪律教育、业务教育实现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抓好涉密人员保密法治宣传教育。

  2. 结合党组学习、“三会一课”、职工大会等集中开展经常性的学法用法活动,通过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 在人防“六个一”项目建设、结建人防工程的审批建设和开发利用、直管人防工程的管理、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和管理过程中严把结建人防工程项目审批、图纸审查和质量监督关,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防指挥所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落实保密措施,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 工作步骤

  市人防办“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 2017 年开始实施,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底前)。制订好市人防办“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报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备案。在此基础上搞好试点,准备材料,做好组织、动员、宣传等各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做好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市人防办年度保密法治宣传教工作计划,每年年底,要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书面报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 年上半年)。各科、站(中心)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和总结。办保密领导小组于2020年9月底,将“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情况书面报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密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苏毅同志负责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负责人冉杰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科、站(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履行职能,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保密法治宣传规划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保密素质和能力。 

  (二)密切协调配合。做好新形势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树立大宣传教育理念,主动出击,协同作战。要加强与组织、人事、宣传、普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借助有效渠道,统筹资源配置,形成工作合力,通过高层次的平台,广泛深入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严格考核监督严格考核监督。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把学习保密法律知识、执行保密纪律、落实保密责任和履行保密承诺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公务员和保密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要求,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量化评分标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统计、中期检查和综合考评,及时总结先进典型经验。 

  (四)加强保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把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办财政预算,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做到足额保障,确保保密法治宣传教育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