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行政处罚报表2023年
来源: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3-04-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 | 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1 | 攀枝花普润达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0411MA67UQX92Q | 邓*高 | 攀人防罚字〔2023〕1号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 该单位在建设普达康养产业基地•康和泊悦项目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情形,我机关于2023年2月21日予以立案,并在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间,对该案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在修建普达康养产业基地•康和泊悦项目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违法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48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处罚。 | 罚款 | 责令在2023年4月3日前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并处10万元的罚款 | 10 | 2023/03/06 | 2023/04/03 | 2024/03/05 | 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11510300008320973D | 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11510300008320973D | ||||||||||||
2 | 攀枝花铜锣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0400555777198J | 梁*兰 | 攀人防罚字〔2023〕2号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 该单位在建设铜锣湾FIC一期2号和3号地块项目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情形,我机关于2023年2月21日予以立案,并在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间,对该案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在铜锣湾FIC一期2号和3号地块项目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违法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48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处罚。 | 罚款 | 责令在2023年4月3日前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并处10万元的罚款 | 10 | 2023/03/06 | 2023/04/03 | 2024/03/05 | 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11510300008320973D | 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11510300008320973D |
审核: 雷宏 责任编辑: 李洪波